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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等种子生产经营事项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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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等种子生产经营事项的备案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5号)第三十八条;2、《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第二十二条;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40号)第十七条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林业局

责任股室:种苗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

2、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林木种子。

3、受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林木种子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林业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即办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见附图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