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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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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第十八条(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林业局

责任股室:林业灾害防治股、行政审批股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3、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1)林木种子、苗子和其他繁殖材料;

2)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合法; 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4.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六、申请材料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清单》;

2.涉及苗木调运植物检疫需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详见流程图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