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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及时报告有害生物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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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对及时报告有害生物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二、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设定依据《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电话。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林木有异常情况或者枯死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要求林业防治机构按照技术规程进行采样、鉴定。经鉴定,属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告人予以奖励。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林业局

责任股室:林业灾害防治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经鉴定,接到报告属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先进单位推荐表》或《先进个人推荐表》

2、申请方身份证明材料

3、重大林业生物有害生物灾害鉴定报告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见附图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