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赔偿调解
一、事项名称: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赔偿调解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股;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予批准的条件】 1.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 2.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3.纠纷涉及的新品种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 4.有确凿的理由判定纠纷不是由种子质量所引起的。
六、申请材料
1、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1636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