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肥料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备案
一、事项名称:省内肥料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备案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三、设定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未经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因此,申请人需将产品信息通过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肥料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在线备案。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4、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其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水稻苗床调理剂产品检测报告必须包含重金属和有害微生物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安全性指标要求的产品一律不予以登记。
六、申请材料
1、肥料生产经营备案申请
2、信用承诺书
3、生产计划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1636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