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一、事项名称: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三、设定依据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股;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不予批准的条件】 1.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 2.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3.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 4.纠纷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 5.有确凿的理由判定纠纷不是由种子质量所引起的; 6.不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的。
六、申请材料
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1636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