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
一、事项名称:农机购置补贴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农业机械化与科技教育股;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的本县人或在本县从事农业开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予批准的条件】没有购买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不是本县或不在本县从事农业开发的个人和法人。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卡【免证办】或农商银行卡;
5.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拓印膜各2套;
6.整机合格证和发动机合格证(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原件。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1636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