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发改农经字〔2022〕25号
信丰县金盆山林场: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信丰县金盆山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信盆林字〔2022〕14号)(赋码:2205-360722-04-01-859837)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信丰县金盆山林场金盆山分场光普工区瞭望台。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长约1300米,宽3米,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三、项目建设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7.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节能评估、环保、安全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六、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建设,予以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