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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吸引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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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大学生创造活力、促进大学生就业,根据《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属和驻市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留赣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办发〔2022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56号)以及《赣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续优化<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措施>的通知》(赣市就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征求了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信丰县吸引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吸引就业。(一)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四)实习生活补助;(五)一次性实习补贴;(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七)加大校企合作支持力度;(八)职业培训补贴;(九)社会保险补贴;(十)就业见习补贴;(十一)提供就业岗位;(十二)给予过渡期人才租房补贴。

二、鼓励创业。(一)一次性创业补贴;(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三)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四)运行费用补贴。

三、激励创新。(一)孵化基地补助;(二)项目申报优先;(三)荣誉获取奖补。

三、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暂定执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