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起草说明与解读

《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起草说明

访问量:

                                  《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按照《关于同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507号)工作部署,结合信丰县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及农业振兴发展需要,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水质改善为核心,编制了《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信丰县“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结合信丰县实际,信丰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开展项目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基本完成项目初稿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初步验收。通过专家初步验收后,信丰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单位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修订。2023年12月信丰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征集群众意见。2024年6月信丰生态环境局发函至县司法局、江西海融(信丰)律师事务所对《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合法性审核,并取得了相关审核意见。2024年7月信丰生态环境局发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7月信丰生态环境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送审稿)文件,2024年9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绍武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4年9月30日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文件。

三、主要目标

高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将农业面源污染纳入到环境监管体系中,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总量控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管理措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信丰县农村生活、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绿色发展。

四、结语

《信丰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对信丰县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