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一、事项名称: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第一条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 第十二条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气象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设计单位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
2.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且真实有效;
3.总规划平面图真实有效;
4.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
5.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图纸电子版完整真实;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2、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由气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 )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0274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最多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气象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圣塔西路59号信丰县气象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0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