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局于9月25日印发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改革,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5年起持续部署推进。《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等多部文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省局为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机制,统一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标准,先后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地方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关于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实现了双随机抽查方便化、程序化、规范化、细致化的操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围绕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发力、多措并举,率先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致力于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突出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有效性,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模式,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检查计划性、统筹性不强等原因,造成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干扰,也加重基层执法人员负担,亟需在制度层面予以进一步规范。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主要有:
(一)夯实工作基础。要求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结合江西实际,依托省“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和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制定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有效关联衔接整合。优化完善工作平台,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国一体化平台,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全国一盘棋监管格局。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各业务条线专项整治 (行动) 工作事前审查把关机制和统筹实施机制的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重申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等。
(二)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总局《意见》的要求,《实施意见》针对各地反映较多的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修复问题,系统调整发现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合格/不合格、其他情况等新型结果信息类型,满足各领域不同抽查对象的需求。建立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机制,鼓励支持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三)强化联合监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实施,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解决重复检查问题。
(四)探索监管创新。鼓励开展监管创新试点,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新模式。推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的开发运用,使其成为具备任务接收、现场采集、结果录入、信息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的移动监管APP,实现“指尖管”“掌上查”,为基层执法人员减负赋能。
(五)强化保障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规定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明确不应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情形,以解决监管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