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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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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一次不跑改革。梳理本年度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对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无需前往办事大厅办理,让办事跑腿。(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各分局负责)

(二)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企业经营发展准入环境。(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各分局负责)

(三)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梳理取消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行政权力事项。对职能相近的职能股室进行优化整合,重新对相关职能股室和分局进一步明确权事划分。推进行政许可、处罚、裁决、确认等标准化建设,健全优化本局行政权责清单。(人教股、法制股负责)

(四)压缩办理时限。压缩企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三个工作日,压缩食品经营许可、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证办理时限。(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各分局负责)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办公室、法制股负责)

(六)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卫权律师为县局法律顾问培养公职律师,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制股负责)

(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适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需求,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参照省、市做法,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合理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执法稽查局、各分局、人教股、法制股负责)

(八)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突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执法稽查局、各分局、食品股、药品股、特设股、法制股负责)

(九)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工作细则,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强化对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应用,提高案件办理、群众投诉受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程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实行对全局执法办案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督,实现公平、公正监管。(人教股、信用监管股、法制股负责)

(十)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平台应用,及时通过信息平台移送案件。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法制股负责)

(十一)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诚信信息平台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秩序股、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十二)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成果,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各执法办案单位、办公室、法制股负责)

(十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提升政府部门诚信和依法行政水平。(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各执法办案单位、办公室负责)

(十四)提升政务网服务水平。完善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部门自有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办公室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实行“谁执法、谁监管、谁服务、谁负责复议”的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各分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各职能股室负责)

(十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对重大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实行“谁执法、谁监管、谁服务、谁负责应诉”的制度。各分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各职能股室、法制股负责)

(十七)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行政争议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工作,重点做好消费争议调解工作。(消保、各分局、法制股负责)

(十八)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班子会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网络学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人教股、法制股负责)

(十九)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机构人员,围绕宪法、行政应诉、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组织法制机构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法制股、人教股负责)

(二十)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行政执法单位以案释法活动。(各职能股室、法制股负责)

(二十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法治政府宣传研究,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声势。(办公室负责)

三、组织保障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