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我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单位。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大力弘扬“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可能做到极致”的精神,纵深推进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县委“1217”总体思路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整体经济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是,审计发现我县土地出让收入等地方性财力锐减,财政收支总体压力较大,相较于不断增加的“三保”和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以及需要支付的在建项目进度款,县级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不断削弱,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审计还发现了我县2023年存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收入未及时缴库等问题,相关单位应予以纠正和改进。本次审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5条,涉及责任单位8个,涉案金额316.6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收入未及时征缴入库。截至2024年5月,土地出让金收入12843.5万元未征缴入库; 截至2023年12月,非税专户中的规费基金收入8109.70万元、罚没收入9946.05万元、利息收入52.81万元,国资办专户中的收入370.52万元,合计18479.08万元均未缴入国库。
(2)漏征污水处理费。根据相关会议要求,我县污水处理费委托信丰润泉供水公司代征,由于工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一直未明确征收标准,因此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截止2023年11月,累计生活污水处理费630.46万元未征缴入库。
(3)坐支收入。2023年度,在非税收入专户中直接拨付相关单位用于缴纳罚没款、征地拆迁等支出6327.90万元。截止审计时,以上款项已收回。
2.预算支出管理方面。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023年1月,在县法院未结案的情况下,在取保候审保证金中支付非税专户借款4200万元。截止审计时,尚有1244.02万元未归还。
3.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部门和项目。预算安排信丰县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及智慧园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700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污水处理费、产业引导资金均未存在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有的甚至未执行;
(3)超预算执行。信丰中学南校区项目贷款还本付息预算安排700万元,实际拨付1063.74万元,超预算51.96%;一般债、专项债等还本付息预算安排73630万元,实际拨付92602.54万元,超预算25.77%。
(4)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效果不理想。2023年年初县人大会批准信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0.1亿元、支出预算数为38.1802亿元,因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减少等原因无法达到预期,经2023年12月28日报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预算调减。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10.57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64.8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27.9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26.93%。
4.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推进缓慢。X806线大石下至信丰公路县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债券额度为763万元),因基本农田、用地指标未得到解决,项目停工尚未复工,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截止审计时,债券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2)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结算。部分政府债券项目已竣工投用,尚未办理工程项目结算,如:信丰高新区规划一路(G105国道-诚信大道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截止审计时尚未办理工程项目结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共完成了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一中、县二中等4个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并延伸审计了有关学校。发现如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教体局、县科技局、信丰二中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83.6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预算编制未细化。2023年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县教体局、信丰一中、信丰二中分别在“其他支出”安排20700万元、5242万元、355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
(3)预算编制未经集体讨论。2023年,县科技局、信丰一中、信丰二中部门预算(草案)未经集体讨论。
2.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023年,县教体局、科技局、信丰二中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308.79万元。
3.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应收未收2023年至2024年6家合作的民营机构水电费3.23万元。信丰八中代垫信丰县卡纳斯酒店水电费9.33万元未收回。
4.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23年,县教体局承办省特教会,超规定的会议支出标准1.86万元。
5.扩大开支范围。
(1)违规列支伙食费。县教体局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2023年伙食费0.42万元。
(2)违规列支外单位费用。星村中学违规列支应由合作办学方重庆市行知教育集团承担的2023年食堂水电费3.58万元;嘉定中心小学2023年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支付2个已撤并村小教学点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维保服务费0.29万元。
6.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23年,小河中心小学从教育危改资金中支付志和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款15.04万元;嘉定中心小学将生均公用经费4.63万元用于支付该校道路硬化款和垃圾池建设款;油山中心小学将生均公用经费1.22万元用于支付零星工程款和预算审核费;信丰二中在生均公用经费中支付捐赠款1.70万元,扶贫物资款3.58万元。
7.未履行合作协议,多收中小学生游泳门票费。2023年,信丰县卡恩法健身俱乐部未按信丰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减半征收,导致超标准收取中小学学生游泳门票费7.53万元。
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2020年,原信丰县教师进修学校将其学员公寓、学员食堂发包给赣州新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承包期限15年,超过5年的规定期限。
9.违规收取合作保证金。2023年,县教体局违规向信丰守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取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合作保证金10万元。
10.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信丰县教体局下属43所中小学校2023年春秋季未按规定免除困难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计39.13万元,部分学校未减免学费1.27万元,部分幼教园未减免保教费4.14万元。
11.科技三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县科技局2023年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共计35个,实际立项18项,项目立项率51.43%,未达科技三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立项率≧60%的要求。
12.科技项目资金未及时收回。县科技局于2022年拨付江西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首批立项资金2万元,用于该公司基于LCP材料的表面覆铜技术研究。该项目未最终通过验收,截止审计时,未追回上述资金。
13.虚增工程价款。县教体局及相关学校、幼儿园在项目验收、编制结算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通过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手段虚增工程造价16.15万元,涉及黄泥学校、安西中学、城北幼儿园5个校建项目。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共完成了铁石口镇人民政府、古陂镇人民政府等2个乡镇2023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发现如下问题:
1.财政收入未上缴国库。古陂镇政府2023年收取各项罚款2.44万元未上缴县财政。
2.扩大开支范围。铁石口镇监护人超范围领取2022年、2023年有奖监护资金0.67万元,向12人次非工会会员发放春节、端午节等福利0.72万元;古陂镇政府违规发放3名职工在县直单位借调期间的乡镇工作补贴0.23万元。
3.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23年,古陂镇购买电脑、打印机1.99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先签合同后预算审核。古陂镇政府在未进行预算审核的情况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太平畲族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工程和黎明村李树下等小组堤坝加固建设项目合同。
三、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应的82个问题中仍有6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县审计部门多次对有关部门、单位督促落实,截至2024年8月底,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率提升至97.56%,剩余2个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追踪问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和约束力,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制度的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政策与经济产业政策的统筹集成力度,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健全政策效果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绩效评估、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推动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三是强化项目库建设,科学设置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我县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科学统筹安排我县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的预算做到精准和合理,最大程度发挥项目的作用,防止建成后闲置、浪费。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控得住。二是加大民生及重点建设领域监管力度,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脱虚向实”,做实“经济实体”,实现资本的合理布局、规范运作和安全运营。
(三)压实整改责任,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要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屡审屡犯。二是夯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财政(国资)、人社、发改、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有效运用审计成果,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等监督,要认真落实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要求,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增强监督效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