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初级评审
二、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三、设定依据
《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与初级标准化达标认定实施办法(暂行)》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水利局;责任科室:农水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
2、电站符合初级达标基本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格式要求
2、电站不符合达标基本条件
六、申请材料
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自评表;
4、达标评级佐证材料。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1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李小英:18720803831 / 李林梅1887078808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1、企业自评;
2、企业申请;
3、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4、外部评审;由申请单位委托有资质评审机构组织专家部评审,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5、县水利局审定;评审合格的在水利网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发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评审不合格的需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外部评审。
十一、跑动次数
2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行政中心B栋520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