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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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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批准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属于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情形;2、遵守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和法定用水顺序;3、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遵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临时应急取水申请报告。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1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李小英:18720803831 / 0797-3339693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五楼520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