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批准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属于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情形;2、遵守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和法定用水顺序;3、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遵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临时应急取水申请报告。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1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李小英:18720803831 / 0797-3339693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五楼520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