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备
二、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三、设定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水利局建管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六、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质量核备申请函;
2、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分部工程涉及的《重要隐蔽单位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核备结果;
4、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结果;
5、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6、重大设计变更质量(若存在重大设计变更);
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8、工程外观现场评定汇总表;
9、各工程外观现场评定组评定表;
10、外观质量评定检测记录表;
11、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1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14、单位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15、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16、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17、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18、质量事故处理结论(若有质量事故)
19、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20、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结果
21、工程参建各方工作报告
22、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1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李小英:18720803831 / 郭富海:13699553960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4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五楼520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