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2、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3、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5、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6、从业人员7人以下。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以上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设备设施清单
6.生产场所平面图
7.工艺流程图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七、办理渠道
【办理网址】
http://gzxf.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22-000201029000-XK-100-04&webId=100&flag=gj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牛、工业园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14号、15号、16号后台(西牛、工业园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97-3308869、各分局:0797-7177891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登记注册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