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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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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2、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3、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5、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6、从业人员7人以下。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以上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设备设施清单

6.生产场所平面图

7.工艺流程图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七、办理渠道

【办理网址

http://gzxf.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22-000201029000-XK-100-04&webId=100&flag=gj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楼(西牛、工业园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14号、15号、16后台(西牛、工业园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97-3308869、各分局:0797-7177891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登记注册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