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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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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

一、事项名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61903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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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跑动次数

最多跑一次

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18640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6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