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
一、事项名称: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信丰大队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2、建筑施工项目属合法项目。3、已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已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噪声临时排放许可证。5、无居民投诉。6、非连续多日申请。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批准条件的,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2、施工现场环境噪声防治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还需要环境监理部门盖章)。
3、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施工内容(属于因生产工艺要求,在禁止时间段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意见书。
4、项目立项部门出具的重大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5、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纪要或市、区、县建筑工务部门证明)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61962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即办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流程图
十一、跑动次数
最多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186号40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6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