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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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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一、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责任科室;自然生态保护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存在以下不予批准的情形。

(二)【不予以批准的情形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六、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

3.年收集、暂存、转运废矿物油(HW08)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4.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文件

以上资料除标明复印件以外,全部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项目审批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61152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除公示时间)

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除公示时间)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最多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186号40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6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