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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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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技能培训

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政府认定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对城填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脱贫劳动力等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院校或机构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二、创业培训

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政府认定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对城填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脱贫劳动力等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院校或机构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电子商务培训:按照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GYB培训: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SYB培训: 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GYB+SYB组合培训: 按照13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IYB培训: 按照12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创业模拟实训: 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网络创业培训: 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2、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4、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方式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业大道7号

技能培训股0797-336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