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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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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6号)

(4)《关于落实2024年就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信人社字2024〕20号)

补贴条件

对招用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内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具体以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申请材料

(1)单位(乡镇)公用经费审批单(需要签字、盖章)

(2)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

(3)补贴月份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流程时限

申请对象准备申报材料到村(居)、乡镇审核盖章后,乡镇将材料交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510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拨付。

联系方式

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 联系电话:0797-33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