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
【政策享受条件】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经过大数据比对核实,现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的20家企业35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直接拨付资金,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含节假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97-3365218。
公示名单见:2024年11月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