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废止信府办抄字〔2013〕223号文件的通知》,此文件已废止:
信府办抄字〔2013〕223号
县房管局:
为加快推进赣州首善卫星城建设,大力实施城市发展“提质扩容”工程,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暂停办理工业新城(东至迎宾大道、南至新站前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至集友路)、水东片区(东至桃江河、北至桃江河、西至桃江河、南至狗仔岭)、城南生态新城(东至桃江河、柏树芫,南至柏树芫、马路坑,西至赣粤高速公路,北至信雄公路、阳明南路)等规划范围内的房屋用途改变、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关系设立或变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等审批事项,经县政府“招拍挂”程序的经营性土地、经规划部门审批符合规划的房屋办理审批事项除外。
此告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