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备注 |
1 | 信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信府办发〔2018〕4号) | 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1〕9号)文件 |
2 | 信丰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信府办发〔2018〕5号) | 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发〔2021〕7号 |
3 | 信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信府办〔2018〕42号) | 执行关于印发《信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信财农字〔2022〕5号) |
4 | 信丰县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信府办字〔2020〕243号) | 依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1〕350号) 文件精神,予以废止,县政府已在政府官网公布废止该文件 |
5 | 关于资助申请国家专利及奖励授权专利的管理办法(信科字〔2016〕4号) | 制定机关未提出清理意见,按照关于印发《信丰县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法府建办字〔2022〕18号)文件精神予以废止 |
6 | “信丰脐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暂行) | 制定机关未提出清理意见,按照关于印发《信丰县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法府建办字〔2022〕18号)文件精神予以废止 |
7 | 关于印发《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信字〔2015〕35号) | 制定机关未提出清理意见,按照关于印发《信丰县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法府建办字〔2022〕18号)文件精神予以废止 |
8 | 关于印发信丰县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信房字〔2018〕61号) | 执行关于印发《赣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赣市建字〔2022〕22号)文件 |
9 | 信丰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信府发〔2005〕15号 | 执行《信丰县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试行)》(信府发〔2022〕8号)《信丰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信府发(〔2022〕9号)文件 |
10 | 关于加强信丰县城区管理的通告 | 工作任务已完成,通告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