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信丰县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度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xf.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信丰县府前路56号,联系电话:0797—3334391,邮编:34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信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政务公开范围持续拓展,内容不断细化,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持续增加,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更加规范便民,平台载体建设日益多元,政务公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凸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聚焦“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强化解读回应。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1.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同时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法律顾问代表、公众代表、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召开29次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各个层面的利益相关方30余人次列席会议,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公众利益重大决策事项时,召开听证会,邀请法律顾问团律师列席,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增强决策透明度,有效扩大决策公开力度。
2.管理公开。全面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工作,衔接落实省、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文件。以司法局牵头全县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设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执法信息”栏目,推进行政权力执行结果公示有序开展,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权力监管力度。
3.服务公开。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现80%以上的事项无证明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拓展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事项办理和“赣服通”掌上办功能,健全实体办事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事项有力结合,提升服务公开水平。
4.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政府工作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决策制定机制,完善公开2020年决策事项目录信息,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题,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5.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全县2020年财政预算,全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事项,按流程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结果、项目实施、竣工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情况,贯穿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即时提交、即时受理,在化解民众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件、当面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2020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当年办结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成了政府部门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梳理,以及乡(镇)政府规范化标准化目录梳理,顺利通过上级审核并公开发布。
2.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
3.加强政府公报编印发管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任免等信息纳入公报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坚持信息发布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
4.2020年我县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全力配合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提前准备集约化所需资源,梳理好网站栏目和接口,协调网站原技术运维单位配合集约化平台实施单位做好数据迁移和测试运行,确保新旧网站无缝衔接,坚决完成集约化工作任务。二是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栏目的新建、整合等工作,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政务新媒体矩阵、重点信息领域公开三大平台的栏目逐一梳理,并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进行调整,使栏目设置精简、清晰。三是扎实开展全县政务新媒体摸查、整合、备案工作。对现有运维能力较差、更新较慢、互动回应功能缺失、同一平台多个账号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扎实推动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五型”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范围,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丰富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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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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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6 |
6 |
4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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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0 |
+3 |
32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0 |
+0 |
556 |
|
行政强制 |
9 |
+1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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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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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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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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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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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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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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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类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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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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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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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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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证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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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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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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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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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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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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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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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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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信丰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重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重大决策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的范围和人次还需要进一步扩展。二是民众互动频率少,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公开意识和能力尚需加强。
下一步,信丰县将认真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促进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对重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行丰富,细化重大决策与各个部门责任分工,针对性做好公开,对公开的时效和频率做硬性要求。二是积极探索创亮点。大力探索官方和民间媒体深度融合,扩大影响力量,进一步拓宽、深化民众互动,助推“五型”政府建设。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继续开展不同层级和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新标准、新要求、新问题,及时讨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技术,切实提高基层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