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纵深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严防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信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以下有限空间作业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某养猪场有限空间作业违规案
2024年4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嘉定镇山塘村某养猪场氧化塘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未在操作口设置安全护栏。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企业立即整改,5月5日,县农业农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隐患已整改到位。
案例二
某塑胶制品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违规案
2024年4月8日,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县工信局对高新区某塑胶制品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站未按规定设置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高新区管委会立即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024年4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隐患已整改到位。
案例三
某食品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违规案
2024年1月28日,县应急管理局对高新区某食品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污水池进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安全风险辨识。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于2月21日复查确认隐患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