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丰市场监管系统以“护民生”为中心,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查处某母婴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4年5月20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母婴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6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母婴馆(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在当事人化妆品展示架上发现与其他合格化妆品存放在一起的“零勄说?清肤修护葆肤霜”1瓶,已过有效期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化妆品已成为必需消费品,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随着时代进步,化妆品的监管也日趋统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化妆品监管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之一,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行业秩序,保障了公众用妆安全。
二、查处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案
2024年5月9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4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卫生院(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药柜上“冷敷凝胶”1支、“胃灌洗管”1包,均已超过有效期限并与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一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本案的查处有利于强化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用械安全。
三、查处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4年7月2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30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检查时,发现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维保的7台电梯近2个月内无维保记录,电梯底坑、机房不清洁,垃圾、灰尘多,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维护保养电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维保质量与电梯安全运行息息相关,维护保养可以降低电梯故障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