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科室:投资项目审批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除在国家、省、市级层面审批的行业类别项目。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一)呈报审批的申请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王伟民1914705921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报告表30个工作日、报告书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报告表3个工作日、报告书7个工作日(专家技术审查及公示期不纳入时限)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收件:申请人及项目环评编制主持人到工程建设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登记;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资料。
(二)审核: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环评文件并告知原由。
(三)评审:组织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
(四)办结: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领取或邮寄至建设单位。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