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科室:投资项目审批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所有在县级层面审批或者备案的项目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2份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2份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罗一文 18170769162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报告书),1个工作日(报告表)
九、收费标准
(一)对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的,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交次性收费一元;
(二)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及其它水土保持设施的,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造价收取;
十、办理流程
申请→项目审批窗口受理及初审→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审查、审核→项目地址在工业园区外需组织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投资项目审批股出具审查意见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