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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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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开具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5月1日实行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劳动监察局

责任科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公室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按项目缴存工资保证金。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1.缴存、退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97-7102407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开具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