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开具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5月1日实行)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劳动监察局
责任科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公室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按项目缴存工资保证金。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1.缴存、退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97-7102407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开具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