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四、实施机构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国有森林经营方案审批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免证办】
3、申请人身份证。【免证办】
4、《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电话】0797-7177961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1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投诉电话:0797-7177995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