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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办事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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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依据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20年)

四、实施机构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2、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

3、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和《江西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表》

2、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人工繁育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3、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4、提供申请人具备人工繁育的技术或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5、县级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核查报告

6、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7、申请人身份证。【免证办】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电话】0797-7177961

八、办理时限

承诺

法定办结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1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投诉电话:0797-7177995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