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依据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四、实施机构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2、有单独的办公用房;
3、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4、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5、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
6、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7、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8、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9、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教学场所说明材料及其平面图
2.教学设备清单
3.组织管理制度
4.生源预测情况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电话】0797-7177961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1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投诉电话:0797-7177995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