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依据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四、实施机构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2、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3、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4、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5、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6、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2年;生鲜乳收购站不再办理工商登记。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购生鲜乳。国家对生鲜乳收购站给予扶持和补贴,提高其机械化挤奶和生鲜乳冷藏运输能力。)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容缺办】【免证办】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容缺办】【免证办】
7.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容缺办】【免证办】
8.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电话】0797-7177961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1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投诉电话:0797-7177995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