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江西省财政厅编制了《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我省现行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征收范團、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由全省各执收部门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自2022年7月1日起,省财政厅将视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不再发布年度版目录清单,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收费项目变化情况向省财政厅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 年7月15日更新)
2.江西省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15日更新)
3. 江西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2年7月15日更新)
4. 江西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15日更新)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