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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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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和结算支付工作的通知(赣市社医字〔2017143号)》。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县医保窗口、各乡镇医保经办点);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特殊药品使用规定的参保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特殊药品使用规定的参保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免证办】或社保卡;

2.《江西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

3.疾病证明书;

4.病理诊断(必要时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

5.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网上微信工作群申请办理

【办理窗口】网上微信工作群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97-776706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承诺办结期限:即时办结。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网上申报)。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老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