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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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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备案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33号)。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县医保窗口、各乡镇医保经办点);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属于医保可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参保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属于医保可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参保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免证办】或社保卡;

2.《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3. 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各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195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承诺办结期限:即时办结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老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