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备案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33号)。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县医保窗口、各乡镇医保经办点);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属于医保可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参保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属于医保可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参保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免证办】或社保卡;
2.《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3. 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各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195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承诺办结期限:即时办结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老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5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