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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未来五年,医保如何守护百姓的“看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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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是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百姓切身利益。但是,我国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一直比较严峻。例如,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加上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追回违法违规资金223.1亿元。因此,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防止“救命钱”变“唐僧肉”,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已成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


“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以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为主线,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智能监控为依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十四五”规划要求实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全覆盖工程”,一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要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三要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四要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五要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从而更加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凸显了共治有力、协同综合、阳光规范等特征特点。


一、共治有力

首先,健全基金监管共治体系。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基金监管责任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二是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在基金监管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三是推进行业自律,压实从业人员和参保者责任义务。


其次,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应用大数据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实时智能监控审核,有效识别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过度浪费的违规行为;二是健全多种常态化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现场检查、飞行检查全覆盖;三是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畅通优化举报渠道,有效举报线索凡接必查,实名举报查实必奖。


基金监管体系、监管制度、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手段全覆盖,实现违法违规“老虎”“苍蝇”全覆盖,形成基金使用监管强大震慑力。


二、协同综合

首先,部门协同。创新医疗保障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式,全方位构建基金使用综合监管制度。


其次,制度协同。一是多种基金监管制度之间协同,形成基金监管制度有机体系,包括行刑衔接、行政处罚、信用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高监管效率;二是与医保相关制度发展协同,满足基金监管“场景”变化需要,包括探索“互联网+”新业态、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以及按病种分值付费等新型支付方式监控监督新机制,促进医药服务行为规范。


针对基金监管“点多面广链条长”和“行为隐秘取证难”等问题,构建部门间、制度间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护航。


三、阳光规范

首先,确保基金监管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求相关信息“阳光”“透明”,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费用结构,定期公告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二是建立完善情况报告、重大典型案例曝光和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基金监管良好氛围。


其次,实现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二是加强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完善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和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基金监管公信力。


医疗保险第三方付费、医药服务信息不对称、医患双方对基金使用的弱自律性与强扩张性,决定了医保基金使用必须“三分管理,七分监督”。“十四五”规划以“共治”彰显“合力”,以“协同”保障“严密”,以“阳光”增强“公信”,充分展示了国家“强监管”和“守好救命钱”的决心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