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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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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实施机构: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理条件:未资格认证的参保对象暂停发放待遇后进行资格认证

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信丰县府前路56号老办证大厅6楼621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