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信丰县人民医院环评批复污水厂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信丰县污水厂深度处理,该医院排污许可标准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一致。污水厂格栅渣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现场运维人员反映格栅渣投入生活垃圾桶、污泥储存于污泥浓缩池一直未处理。污水厂次氯酸钠加药装置处于停运状态,运维人员反映改用单过硫酸氢钾消毒。
二、整改情况
1.根据2021年08月13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360723491850711H001R),现已按照最新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进行张贴。排污许可标准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致。
2.针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和污泥,现已采用黄色的危废桶进行收集,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存储在危废处理间;信丰县人民医院已和赣州市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3.新增了1套消毒加药系统,消毒采用一备一用的模式,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同时对每日消毒剂用量进行登记,建立消毒剂用量台账。
三、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8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整改工作小组组织信丰县卫健委、信丰县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查验。
信丰县人民医院已按照最新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进行张贴,排污许可标准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一致。污水处理站产生格栅渣和污泥严格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均采用黄色危废桶并套黄色污物袋进行收集,暂存在危废处理间,并按时转交威绿达处置。已和赣州市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新增了1套消毒加药系统,消毒采用一备一用的模式,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并建立相关台账每日对消毒剂用量进行登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信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信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7-3305022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广场巷39号
信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