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各县直医疗机构、有关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总结第一季度疾控预防控制及传染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短板弱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二、督导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有关民营医院;
三、督导内容 1、免疫规划; 2、结核病防治; 3、传染病防治; 4、艾滋病防治;。
四、督导方法 现场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系统、开展走访调查,对去年第四季度督导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回头看”。
五、督导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徐文明 成 员:蓝明兴、黄慧英、巫丹、卢雄(联络员13479489164)
第二组 组 长:郭丽云 成 员:叶斌、刘淑英、何光伟、马美(联络员13763938502)
六、工作要求
(一)参与督导的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熟练督导内容,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真实记录、现场反馈。
(二)、被督导单位根据技术指导组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各督导组在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督导情况、存在问题、工作亮点和工作建议报县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及疾控股。
(三)、督导不得影响单位正常的工作开展。督导人员要听从督导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不得违规接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