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六、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
3、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4、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企业开办窗口1号、2号、3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企业开办窗口:0797-7177962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法定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