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税证明
3、营业执照
4、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企业开办窗口1号、2号、3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企业开办窗口:0797-7177962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法定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