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48号)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五、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六、申请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合伙人的身份证
4、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5、营业执照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企业开办窗口1号、2号、3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企业开办窗口:0797-7177962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法定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