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采购单位采购“小额零星”的服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文件要求并结合信丰县项目实际,初步拟定了本次采购需求初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信丰县圣塔西路45号信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邮编:3416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fxzfcgb@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
信丰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