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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全面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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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信丰县财政局推进多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全面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营造更加高效公平有序的政采环境。

一是全面建立采购专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内控机制。推进全县各预算单位明确1-2名在编在岗,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担任本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切实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业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预算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对照完善决策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明确职责划分、提升采购质效等方面,真正建立可靠高效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目前,全县210个预算单位已完成建立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内控制度,政采项目推进更加顺畅,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是强化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本年实施的84个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采购备案、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84个采购项目均进行了采购备案,采购文件编制落实了绿色环保、节能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过程较为顺畅,投诉发生率低于3%,采购合同签订迅速,有75个项目在10日内完成了合同签订;同时针对预算编制合理性,采购需求调查全面性,项目验收与采购款项支付效率等重难点环节进一步梳理优化。采购项目实施更加规范科学,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升采购项目实施成效。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采购项目决策、实施过程、项目效益进行全方位绩效评价。以信丰县水利局实施的“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维养项目”为例,绩效评价认为采购项目实施依据比较充分,预算编制比较科学,资金使用合规,在项目产出方面人员配备、设备合格率、水质达标率、集中供水率等均比较良好;但也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水厂储水量较小,水厂布局不够合理,覆盖服务人口不足等问题。针对绩效评价剖析出好的方面予以发扬,不足的方面针对性进行了整改提升,采购项目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更加强调成本效益,硬化了责任约束,进一步强化了绩效意识,夯实了采购人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