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3.《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
2.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文件;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以上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申请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含申报材料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2.消防设计文件(含①消防设计专篇;②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附施工图审查记录);③建设、设计、图审单位资质证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住建云系统能查询到的可容缺)和参建各方的《建设工程消防终身负责制登记表》;④授权委托书;⑤图审合格的全套图纸(CAD格式和PDF格式存U盘,PDF格式含图审章))。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2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跑动1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286号507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0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