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3.《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完整的消防工程竣工图纸;
3.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5.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了消防查验,有完整的查验报告及查验记录。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含申报材料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包含①消防查验报告;②施工单位竣工报告;③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自评报告;④消防设施各个系统检查检测合格报告;⑤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住建云系统能查询到的可容缺)和参建各方的《建设工程消防终身负责制登记表》;⑥授权委托书;⑦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根据工程使用消防产品情况如实填写消防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⑧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还需提供整改报告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CAD和PDF格式)。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2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跑动1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286号507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07360